1
、病区核对结清患者全部住院费用
、确认医嘱
、出区病人
、通知出院患者结算
,患者携带全部预交金收据到结算中心办理结帐
。
2
、费用结清后出具给“山东省住院结算专用票据”
,需要报销者
,可打印“住院结算费用清单”
。
3
、市直刷卡医保病人结算
,持医保卡
、预交金收据
、明细清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刷卡结帐报销
。企业刷卡医保病人结算
,持医保卡
、预交金收据
、认可通知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刷卡结账报销
。新农合病人结算
,持结算单
、出院记录
、新农合身份确认单等相关证件去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报销业务
,患者持新农合医疗报销单去住院处领取报销款
。
4
、医保发票按市医保规定每月底上交市医保财务处
。患者出院后持有“住院明细清单”
、“住院城镇结算表”到市医保处驻医院办公室领取“医疗保险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