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
广西南宁市淡村路13号
0771-2246417

  1.门诊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开诊 ,星期六 、星期日上午开诊 ,急诊科每天24小时开诊 。

2.分专科挂号 ,挂号费和诊疗费当日一次有效,复诊请重新挂号 。医院设有现场预约挂号 、电话预约挂号(5335338或4006-999120) 、网络预约挂号(网址 :或) 。

3.门诊收费分自费窗 、区直医保窗 、市医保窗 、小儿统筹窗 。请病友根据自身情况到相应窗口交费;钱 、票及检查单当面点清 ,遗失不补 。

4.取药时请病友核对好姓名 、药品及其用法 ,发出药品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。

5.凡在医院门诊开的静脉注射 、肌肉注射等治疗 ,必须在我院完成 ,且应在就诊当日开始按医嘱连续进行治疗 ,不宜中途停止 ,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。

6.门诊输液室 、注射室不接待病人自备药物治疗 。

7.门诊抽血时间 :周一至周日上午7:30 -11:00 。部分检查如肝功能 、肾功能 、血糖 、血脂 、中风预报等需空腹抽血 。需做糖耐量试验 、胰岛素释放试验 、C肽释放试验的病友必须在上午7:30抽第一次血 。

8.B超、心电图 、CT 、MRI 、X线 、病理检查 、胃镜 、肠镜检查 、血常规 、尿常规 、大便常规 、白带涂片检查结果报告单在检验科室领取 ;其余检验结果报告单在门诊抽血室领取(急诊除外) 。因各种检验所需时间不同 ,取报告单时间也不同 ,请病友向检验科室或门诊抽血室了解具体时间 ,以方便查询检查结果 。

9.疾病证明书须在就诊当日到导医咨询处盖章才有效 。

10.医生需全面了解您的疾病诊疗情况 ,请您妥善保管门诊病历 ,复诊时带来 。

11.病友在就诊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可向导医咨询处咨询 。

12.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 ,我院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方式私自收受病人的钱 、物 ,请广大病友给予支持 、配合 。在诊疗过程中不要向医务人员赠送钱 、物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