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、住院时您只需携带生活必需品
。病区内备有微波炉
,供加热饭菜用
,请注意安全
,禁用电炉
、洒精炉
、电壶等
。
2
、您可找主管医生全面了解和咨询病情
。手术
、输血
、有损伤性的检查治疗等
,须经家属及本人同意在文书签字后方能施行
,拒绝某项检查
、治疗或护理也请您签字
,并注明时间
。
3
、请爱护医院设施
,损坏或遗失公用物品
,请照价赔偿
。
4
、请不要将用过的手纸
、卫生巾
、报纸等其它杂物丢入卫生间下水道内
,如阻塞下水道
,疏通费用由所在病房病人支付
。请您将衣裤
、尿布挂在晾衣处或病房卫生间及阳台挂杆上
。
5
、请您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
。上午为医生查房和治疗时间
,请勿离开病房
。确需外出者
,须向经治医师请假
,签请假条
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病房
。
6
、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物品(证件
、手机
、首饰及现金等贵重物品)
,不得与陌生人接触
,以防受骗
。
7
、危重病人或医嘱须留陪护者
,陪人不能随便离开病人
,如发生意外
,后果自负
。医嘱未开陪护者
,请勿留陪人
,违者罚款
。
8
、我院设有食堂
,可预定或开餐时到食堂随意选购
。开餐时间
:早餐7
:00-8
:00
;中餐11
:30-12
:30
;晚餐17
:00-18
:00
。
9
、探视病人时间
:每日16
:00-21
:30
。
10
、便民用物有
:针线包
、启瓶器
、磁卡电话机等
。您如有其它困难
,请随时提出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