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患者须知
办入院手续
门诊病员需要住院者需持医生所开的‘住院证’到门诊收费入院处登记并领取诊疗卡 ,并交纳一定标准的住院预交金后可办理住院手续 。住院收费 :我院有经东 莞市物价局核发的医疗收费许可证 ,可以合法收取医疗费 ,并严格按照东莞市物价局核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实行微机收费 ,准确性高 、透明度强 、方便快捷 。
补交预交金
当病员已办理入院手续完毕 ,再续交住院预交金时 ,在门诊收费入院处交纳 ,由收费员出具预交金收据(预交金收据请自行妥为保管 ,结算时收费室要收回) 。
费用查询 :如病员不清楚医疗费用如何收取的,可到门诊收费入院处查询本人的医疗费用收取情况 。
办理出院带药
当病员结束住院治疗需要带药出院时 ,一般应由主管医师在出院前一天开出药品处方 ,然后在出院当天凭主管医师开出的‘出院证’到门诊收费入院处进行费用结算 ,医疗费结算完毕后再持加盖收费章的药品处方自行到药房(住院部西药房或门诊部中药房)取药。
南方医科大学广济医院住院告知书
尊敬的患者及亲属:
您好!
为了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,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 、护理工作秩序 ,确保您的治疗 、护理及生命财产安全 ,现根据《东莞市基本医疗管理制度》的有关精神 ,制定如下规定 ,请您在住院期间自觉遵守 。
一 、住院期间您必须遵守住院病人管理制度,入院后请自觉更换病员服 。如有需要 ,请到护士站交押金领取壁柜钥匙 ,出院时退还 。
二 、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 ,包括既往所患疾病及诊治经过 、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疫区等 。就诊时应使用您的真实姓名 。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 ,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 ,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自负 。
三 、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确定是否需要陪伴人员并通知您 。请告知您的亲人或朋友自觉遵守医院制度 。我院探视时间为 :早上 :6 :30-7 :00 ,中 午 :11 :30-12 :30 ,下午 :15 :30-21 :30 ,其它时间谢绝探视 。学龄前儿童请勿进入病区 ,陪人或探视人员不要坐或睡在病床上 ,以免给您的 治疗带来不便或造成交叉感染 。
四 、病房设有中心供氧装置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及使用酒精炉 、电炉等用电设备 。
五 、请爱护公共设施 ,损坏公物原价赔偿 。
六 、为了保证您的休息和避免打扰其他病人 ,请您尽量调小电视机的音量晚上22 :00请准时关闭电视机和照明灯 。
七 、每天上午为集中查房 、治疗时间 ,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并配合治疗 。
八 、根据法律规定 ,在住院期间如需进行特殊检查 、特殊治疗 、手术 、实验性医疗等活动时 ,应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。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 施保护性医疗措施 ,请您慎重考虑 ,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 。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 ,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 要意义。
九 、为了保证您的治疗顺利进行 ,请您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 ,并按医嘱在规定的时间为办理出院结帐手续 。
十 、当您身体出现不适(如胸闷 、憋气 、心慌 、呼吸困难 、烦躁 、头晕等病情变化)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 ,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 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 、护理服务 。上洗手间如遇紧急情况 ,请拉墙上的红色报警器(急救铃) 。
十一 、住院期间 ,您宜安心治疗 ,禁止离院外出 。否则 ,离院期间所发生的各种人身意外(包括病情突变及其它意外) ,医院概不负责 。外出48小时未返院者,按自动出院处理 ,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。
十二 、住院期间不能到院外就诊 、购药及擅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。
十三、医院是公共场所 ,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 ,如手机 、钱包等 ,以免丢失 。消防通道位于病区走廊中部 。开水间位于电梯对面 ,24小时供应开水,7 :00 、14:00均有护士为您送开水 。19 :00-22 :00洗手间有热水供应 ,请您安排好洗澡时间 。
十四 、每天上午9 :00-10 :00工作人员会到病房为您预定当天和第二天的饮食 。如果您临时需要订餐 ,请拨订餐热线 。餐后请将垃圾倒入清洁室的生活垃圾桶内 ,切勿倒入水池 、马桶内 ,以免堵塞管道 。
十五 、请详细阅读《东莞市公安局 、东莞市卫生局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通告》
十六 、如果您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、医德医风 、医疗和护理质量 、医院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时 ,请向我院客服部反映 。
电话 :87866333 ,我院将以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。
感谢您及您的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。以上各项告知敬请认真阅读并遵守 。本份告知书将存入病历档案中 。
祝您早日康复!